您当前的位置:主页 > 科技 > 数码 >

官媒质疑河南国联集团涉嫌违法占地30天后.....

2018-04-21 20:28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 五元源码铺
  次点击

中国产经新闻》发布了一篇署名记者刘启平的深度报道《河南国联集团涉嫌违法占地监管部门“集体失语”》,经中访网综合梳理发现,该报道一经发布,便引起和讯网新闻频道、搜狐网、法制与社会网等媒体纷纷转载,社会反响强烈。但让媒体和公众质疑的是,《中国产经新闻》公开发布《河南国联集团涉嫌违法占地监管部门“集体失语”》一则报道30天后,荥阳市各级政府及国土部门至今未在网上公开做出回应。不得不让媒体和公众产生质疑:河南国联集团涉嫌违法占地背后是否存在保护伞?

 

中访网综合梳理发现,《中国产经新闻》讲述当地农民耕地糊里糊涂中被租:对于一个农民来说,少一分耕地,也许就意味着他人生命运的转折。如果完全失去耕地,却只能得到有限的补偿,农民护地,就成了最后的选择。针对河南国联集团违规占地的事实,面对村民的利益即将成为某些开发商的俎上肉时,贾峪镇老邢庄行政村老王庄自然村的村民们叫苦不迭。

 

那么,河南国联集团有何“神通”,为何能违规占地200亩却无人来管呢?记者查询得知,河南国联集团的前身是荥阳市贾峪镇兴旺石材有限公司,2014 年2月公司名称变更为河南国联矿业有限公司。根据荥阳市人民政府“荥政办[2011]16号”文《荥阳市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实施方案》和《矿产开采企业整合工作环保建议》以及荥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煤炭管理局《荥阳市非煤矿山企业整合工作安全细则》,该公司成为整合中的独立保留矿山企业,生产规模由每年5万吨整合到80万吨。

 

“征地前,有关部门不对拟征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明确告知,甚至没有任何有关征地的文件和公告,更别说开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了。村民的土地就这样被稀里糊涂地租走。”12月26日,老王庄村民面对记者情绪激动。老王庄村民告诉记者,河南国联集团是按照每亩每年800元到1000元不等的价格租用了他们赖以生存的土地,当时村民们并不同意,但“胳膊拧不过大腿”。

 

“一年1000块钱的租金,够干啥?”“没有征地前我们可以自己在自家责任田上种点蔬菜,每天还能吃上个炒菜,可是现在我们什么都需要用钱买。”记者在老王庄采访时,失地村民七嘴八舌地表达着对未来生活的担忧。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事实上,有限的租地款根本无法解决大多数失地农民的长期生活问题。由于被征地农民的文化素质和劳动技能普遍不高,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很差,对市场的应变能力有限,一旦失去土地,也就意味着失去了最基本的长期生活保障。

 

《中国产经新闻》质疑当地政府和职能部门监管集体失语。老王庄村民的忧虑当地政府是否知悉呢?河南国联集团违规占地又是如何发生的呢?荥阳市贾峪镇政府把问题推给了镇政府安监办,安监办张主任表示,安监办的职责只管生产,不管建设,河南国联集团的建设问题归荥阳市住建局管理。而荥阳市住建局宣教科邵科长接受采访时告诉记者,河南国联集团占用的是集体土地和耕地,管理权归国土局。不过,邵科长也坦言,据了解河南国联集团并没有占地手续。

 

“皮球”又踢给了荥阳市国土局,国土局承认,该项目的确没有占地手续。面对土地资源的严峻形势,中央制定了“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要求各地“严把土地闸门”。国土资源部也下发通知,要求国土部门要牢固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追责”意识,秉持职业操守,严以用权。对存在权钱交易,导致执法不严、履职不到位的,按照一岗双责、一案双查的原则,严肃追究责任,维护国土资源管理良好秩序。那么,针对贾峪镇河南国联集团违规占地一事,荥阳市各级政府和国土部门何以监管失位?

 

《中国产经新闻》质问:规章条文何时不再成“空谈”?根据国土资源部《土地违法案件查处办法》以及《国土资源信访规定》等相关规定,土地管理部门对群众举报的土地违法案件应当受理。对依法受理的信访事项,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做出处理并书面答复信访人。《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依法履职严格规范公正执法的通知》指出,地方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日常执法监管,对通过巡查、受理举报、媒体反映、协管员报告等途径掌握的违法线索,要及时组织核查。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及时予以制止;对制止无效的,要及时采取将违法事实书面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抄告相关部门、向社会通报等措施进行制止;对符合立案条件的,要及时予以立案查处。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需要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必须及时申请强制执行;应该追究行政责任和涉嫌犯罪的,坚决向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移送。面对土地违法,职能部门熟视无睹,不予制止,面对群众诉求,政府和职能部门无动于衷,听之任之。这是对违法行为的默许?还是对违法者的纵容?在这起违法占地中,荥阳市各级政府及国土部门的表现如此冷漠,着实令人费解。

热门推荐
Copyright © 2013 - 2017 报业网 All Rights Reserved